机构设置
1、负责2万元以上(含2万元)零星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;
2、负责大型基建、改扩建工程项目委托审计前的资料整理工作,并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与被审计单位有争议的问题;
3、负责起草学校工程审计规章制度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;
4、做好和有关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络工作,合理安排并及时完成工程项目的审计任务;
5、负责工程项目的数据统计工作,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已审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;
6、负责工程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业务的监督管理;
7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上一条:财务审计科岗位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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